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