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 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