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 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 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赋 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 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 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 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 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 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