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