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