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 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 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 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