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