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