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