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 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