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