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