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