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