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