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