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