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 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