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