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