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