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 南王长废先帝法 ,不听天 子诏,居处毋 度,出入拟 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 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 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 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 当弃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 ,赦其罪,废勿王 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 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 ,追尊淮南王长谥 为厉王,立其子三 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