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