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