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