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 赤侧钱贱, 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 铸钱,专 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 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 皆废销之, 输其铜三官。而 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 能相当,唯真工 大奸乃盗为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