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 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 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 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 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 服舍中。及淮南 事发,治党与颇及 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 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 言。建又尽与其姊 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 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 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 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