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 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 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 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