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