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 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 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 北假中, 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 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 ,筑长城及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