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