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