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