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 石系者新故相因 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 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 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