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 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