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