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