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