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 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 上下之义明 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