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