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