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 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