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