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