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 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