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