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