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