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 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 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