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